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那么,短期徒刑又是什么?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是哪些?短期徒刑可以假释吗?
一、什么是短期徒刑?
我国《刑法》对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分为三种:
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
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
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
有期徒刑,这个词语多用于中国大陆。
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一些西方国家或地区,又称有期监禁,是剥夺犯罪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二、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等。
《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三、短期徒刑可以假释吗?
短期徒刑是可以假释的,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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