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徐欣,男,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南部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小兰,重庆承业。
被告:重庆沛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红光大道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J。
法定代表人:邓德彬,总经理。
案件概述
原告徐欣与被告重庆沛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原告徐欣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徐欣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徐欣撤诉。
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计元,由原告徐欣负担,本院决定予以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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