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融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凤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法定代表人:杨学文,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宪俊,重庆承业。
委托诉讼代理人:罗致洪,重庆承业。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开国,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
原审第三人:杨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
案件概述
上诉人重庆融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开国、原审第三人杨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渝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二审法院查明
本院审理过程中,重庆融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本院邮寄了落款时间为年月日的撤诉申请书。
二审法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重庆融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撤回上诉的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重庆融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书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上诉人重庆融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以上就是关于重庆融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陈开国工伤保险待的全部回答内容,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答案请在线咨询承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