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

2019-11-29 17:07

  当事人信息

  原告:肖洪,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重庆市垫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纪力华,重庆承业。

  被告:田中,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住重庆市南岸区。

  案件概述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法定代表人:周炯,职务不详。

  原告肖洪与被告田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原告肖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肖洪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出的处分,原告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肖洪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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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