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成应平,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巴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齐云枫,重庆承业。
被告:陈仲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沙坪坝区。
案件概述
原告成应平与被告陈仲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原告成应平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成应平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成应平撤诉。
案件受理费元,由原告成应平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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