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某某与王某某婚纠纷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2019-11-29 17:07

  当事人信息

  原告舒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大渡口区。

  委托代理人徐振,重庆承业,特别授权。

  被告王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武胜县。

  案件概述

  本院在审理舒某某诉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王某某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认为本案应由其经常居住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管辖。

  经审查,被告王某某的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武胜县,于年月起至今居住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本案系离婚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多年,长期居住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应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王某某提出的管辖异议理由成立,本院依法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被告王某某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以上就是关于舒某某与王某某婚纠纷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的全部回答内容,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答案请在线咨询承业律师

  • 刑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