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某某与银某某离婚纠纷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

2019-11-29 17:07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陶某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铜梁县。

  委托代理人王春晖,重庆承业。

  被告银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

  案件概述

  本院在审理原告陶某某诉被告银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陶某某于年月日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陶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陶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元,由原告陶某某承担(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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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