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原保全被申请人)兰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
委托代理人罗致洪,重庆承业。
委托代理人陶春竹,重庆承业。
被申请人(原保全申请人)蔺敏,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渝中区。
案件概述
原保全申请人蔺敏和被申请人兰某遗赠纠纷一案,原保全申请人蔺敏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价值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已向本院提供担保。本院作出()渝财保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采取保全措施。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渝民初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蔺敏的全部诉讼请求。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渝民终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申请人兰某申请解除上述财产保全。本院认为申请人兰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对申请人兰某解除保全措施的申请予以立案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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