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公诉机关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龙,男,年月日出生,住重庆市九龙坡区。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年月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取保候审,年月日被决定监视居住,年月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看守所。
辩护人崔远明、张瑶,重庆承业。
案件概述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以渝九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龙犯诈骗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新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龙及其辩护人崔远明、张瑶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年月,被告人刘某龙向被害人张某谎称其在海南省与他人合伙投资有装修工程,利润较为可观,现缺资金,只要被害人张某投资元左右到该工程,半年后就可以给张某元的收益,而且投资三个月后便可回本,工程半年后就能完工,完工后就能将本钱和利润给张某。被害人张某遂认为该工程回报高,同意借款给刘某龙投资工程。年月日,张某与刘某龙来到重庆市两江新区某甲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小贷公司),由张某以自己的房产向该公司做抵押,由刘某龙出具担保承诺函,张某与该公司签订了借款额为元的为期三个月、月利息%的借款合同。年月日,某甲小贷公司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转账给张某元,张某于当日与刘某龙签订协议,约定刘某龙将张某用房产抵押贷得的元资金投资海南装修工程,贷款利息由刘某龙支付,刘某龙承诺工程半年后完工即归还张某本金并分给张某元作为投资回报。同日张某将从重庆市某甲小贷公司贷得的元资金在扣除自己先行垫付的元利息后(刘某龙当日亦支付给小额贷款公司元利息),将其余元资金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转账给刘某龙,刘某龙收到该款后,除陆续拿出元用于支付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外,先后于年月至月期间将该款取现用于归还个人借款、供个人消费挥霍等用尽。刘某龙借得张某的款后,为打消被害人张某的疑虑,通过其亲戚肖某将肖某承包的海南“某某某某二期室内,公共走道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传真给被害人张某,以使张某相信刘某龙真的投资了该工程,后又多次在张某面前编造其参与工程的情况继续欺骗被害人张某。贷款到期前,张某多次催促刘某龙归还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或再行办理续贷手续无果后,不得已于年月自行筹集资金归还了某甲小贷公司的元贷款。其后张某多次向刘某龙催要借款未果后发现被骗,遂于年月日向公安机关报警。刘某龙为躲避张某的追讨亦变换联系方式逃至广东省东莞市躲藏。年月日,公安民警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将刘某龙捉获归案。刘某龙到案后,于年月日归还被害人张某被骗资金元。
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借款合同、某某某某装修合同、银行交易记录、户口信息等证据予以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某龙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辩称他平时在做装修,每个月有万元左右的收入,他帮他姐姐刘某做了家装工程的;他是向张某借钱,写了借条的,协议是张某的房子卖了三个月后才要他写的,贷款时他付了利息;他在海南某某某某二期工程当过一段时间管理;传真合同是张某哥哥不放心,他让肖某传给他的;他贷款是为了投到某某某某三期工程,他给肖某说准备三期工程,三期工程在谈;他有赔偿能力,自己有手艺可以赔偿;他没有欺骗张某,没有骗取张某的钱,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其辩护人提出刘某龙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对张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同时刘某龙具有偿还的能力,其在拿到张某资金后没有逃跑逃避债务,而是到广东东莞经营白酒业务赚钱还债;刘某龙拿到的万元资金中有万元被他人所骗,其没有挥霍行为。该案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认定刘某龙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认定为诈骗罪。
一审法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年月,被告人刘某龙向被害人张某谎称其在海南省与他人合伙投资装修工程,利润较为可观,现缺资金,想找被害人张某借款万元左右投资到该工程,投资三个月即可回本,半年后就能完工,完工后可以给张某本金和万元的收益,以此取得被害人张某的信任,骗得张某同意借款给刘某龙投资工程。年月日,张某与刘某龙来到重庆市两江新区某甲小额贷款公司,由刘某龙出具担保承诺函,以张某的房产做抵押向该公司借款万元。年月日,某甲小贷公司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转账给张某万元。同日,张某与刘某龙签订协议,约定刘某龙将张某用房产抵押贷得的万元资金投资海南装修工程,贷款利息由刘某龙支付,刘某龙承诺工程半年后完工即归还张某本金并分给张某万元作为投资回报。同日张某将其中的万元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转账给刘某龙。刘某龙收到该款后,除拿出元用于支付小额贷款公司的利息外,先后于年月至月期间将该款取现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和个人使用。刘某龙在骗得张某钱款后,为打消被害人张某的疑虑,通过其亲戚肖某将肖某承包的海南“某某某某二期室内,公共走道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传真给张某,以使张某相信刘某龙真的投资了该工程,后又多次在张某面前编造其参与工程的情况继续欺骗张某。贷款到期前,张某向刘某龙催要无果后,不得已于年月自行筹集资金归还了某甲小贷公司的贷款。其后张某多次向刘某龙催要借款未果后发现被骗,于年月日向公安机关报警。刘某龙为躲避张某的追讨变换联系方式逃至广东省东莞市躲藏。年月日,民警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将刘某龙捉获归案。刘某龙到案后,于年月日归还被害人张某被骗资金万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年月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年月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
()户口信息,证实被告人刘某龙的出生日期、民族等身份情况,案发时系成年人。
()拘留证、取保候审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逮捕证,证实被告人刘某龙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捉获经过,证实年月日时许,民警在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金美市场将刘某龙捉获。
()借款合同、担保承诺函、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代办手续服务协议、交易凭证,证实年月日,张某通过抵押其名下向某甲小贷公司贷款万元,用途为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三个月至年月日止,分三次偿还利息,每次元,刘某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张某与重庆某乙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代办手续服务协议,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元。年月日某甲小贷公司指定账户收到.万元。年月日,某甲小贷公司收到元。年月、日,张某归还贷款,产生逾期利息元。
()协议、银行交易凭证,证实年月日,刘某龙用张某的房产证在某甲小贷公司作抵押,贷款万元投资海南装修工程,利息由刘某龙支付。刘某龙承诺工程半年后就完工即归还张某本金并分给张某万元作为投资回报。同日,张某通过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转账万元到刘某龙账户。
()调取证据通知书、银行交易明细,证实年月日至年月日,刘某龙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交易明细情况。其中年月日收张某转账万元,至年月日剩余额.元。
()某某某某二期室内、公共走道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证实年月日,海口某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某某某某二期室内、公共走道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的情况。
()还款协议、收条、谅解书、不予刘某龙谅解的说明,证实年月日,刘某龙就还款事项与张某达成协议,张某对刘某龙的行为表示谅解,如果刘某龙按还款计划归还欠款,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刘某龙的刑事责任。同日张某收到刘某龙万元。后来张某提出年月后刘某龙中断了她知道的所有通信,没有还钱的诚意,因此收回谅解书,请求检察机关继续追究刘某龙一伙的刑事责任。
()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证实刘某龙名下农房的情况。
()刘某龙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对账单,证实年月日至年月日,刘某龙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情况,其中年月日现存元,账户余额.元,年月日账户余额元,期间无超过元交易信息。
()被害人张某的陈述、自述材料,证实年孙某和刘某龙在谈朋友,她通过孙某认识的刘某龙(当时刘某龙叫张某),孙某介绍刘某龙是做工程的,刘某龙说在贵阳做工程的。年月左右,刘某龙约她以及刘某龙的亲家张某在南岸区四公里一家火锅店吃饭,刘某龙说刚从海南回来,在海南做工程管材料,每个月有万多元的工资,现在工程前期需要垫资,张某和孙某都拿钱投资了的,现在资金不够,叫她一起投资。当时张某也说刘某龙在海南有工程,在南坪也有一些装修工程。之后她打电话问孙某这件事,孙某说也投了几十万元到刘某龙的工程。后来刘某龙带着张某,叫她一起说要去八益建材市场进装修的材料,刘某龙还带她去白市驿一个房子看,说这是刘某龙的工程。后来她知道这个房子是刘某龙姐姐的。年月份,刘某龙给她说刘某龙在海南的某某某某二期室内、公共走道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因为工程大,资金不够,叫她投资万元,并说半年后可以接款,到时候至少分她万元的红利。她答应后把她的住房抵押给某甲小贷公司借款万元,她当时给贷款公司杨经理说贷款用途是投资给刘某龙海南工程,贷款公司叫刘某龙把海南工程的合同传真过来办手续,刘某龙说合同暂时拿不到,以后补。办理贷款时贷款公司和刘某龙签了担保合同,她才知道刘某龙的真名。刘某龙解释说以前叫刘某龙,因父母离婚,改名叫张某,但身份证上的名字一直叫刘某龙。他们约好利息有刘某龙承担。年月日,某甲小贷公司将万元贷款打入她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她通过自己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账户将万元转账给刘某龙。经王某,提醒后,放款当天她和刘某龙签了一个协议,约定刘某龙半年后还她本金,并给她十万元投资红利,并支付贷款利息。后来小贷公司每个月元的利息是刘某龙付的。年春节后,刘某龙约她去南岸一个叫“下饭菜”的饭店吃饭,胡某,也在,吃饭时刘某龙说借她的钱已经投资到海南工程,叫她放心,并告诉她过完春节就去海南做工程了。年、月,刘某龙、胡某,到石桥铺找她,她问刘某龙怎么还不去海南,刘某龙说在重庆市白市驿的工程太忙,走不开,只能叫胡某,去帮忙管白市驿的工程,现在来八益建材市场买地砖。胡某,在旁边点头附和。年月初,三个月的贷款期快到了,贷款公司问她是续贷还是还款,如果不还房屋会被拍卖处置。她就联系刘某龙好久能拿钱,刘某龙说工程没完,结不到款。她等了个月又联系刘某龙,刘某龙开始还接她电话,叫她继续等待。期间她担心资金安全,刘某龙把合同传真到她朋友王某,的公司,她拿到了某某某某二期室内装饰工程合同的传真件。后她将合同拿给她哥哥张某某看,张某某看后说很可能只是一个转包合同,这么大的工程难道缺万元吗,而且收益太高了,说她可能被骗了。当时她不相信,就一直催刘某龙找钱还贷,刘某龙也答应找钱还款,但一直没还,并叫她自己想办法。过了五一节贷款已经逾期,她没办法只好自己凑了万元,找张某某借了万元,把贷款还了,并多缴了元的滞纳金。之后她一直找刘某龙还钱,并打电话问胡某,得知刘某龙的住址和刘某龙没去海南。后来她在南岸区四公里刘某龙住址见过两次刘某龙,刘某龙说工程马上要结束,到时拿钱给她。协议约定时间到后,她再找刘某龙,刘某龙就不见她,开始躲避了。后来刘某龙喊廖某,帮忙还钱,年月底,刘某龙打电话说廖某,这边钱出了一点问题,要年月日才能还钱。她打电话问廖某,什么时候帮刘某龙还钱,廖某,也忽悠她。年月日后她找不到刘某龙就报案了。刘某龙从拿钱到她报案没有还过她一分钱。年月,刘某龙在取保候审期间还了她万元,当时她迫于无奈签了一个谅解书和还款协议,但之后刘某龙都没有再还她任何钱。另外,刘某龙曾在年月底给她出过一张金额为万元的借条,这件事发生在向小贷公司借款前,但没谈成,所以那张借条一直放在她处,她认为既然没借到钱,条子就作废了,后来条子被她搞丢了。
()证人王某,的证言,证实年月左右,她和张某、张某在九龙坡区华某名都附近吃饭过程中,张某说自己在海南有工程,现在还差点钱,叫张某将朵力的房子抵押贷款,投资张某在海南的工程,找了钱大家分钱,张某还说有相应的工程合同,可以给张某看。年春节前,张某给她说过要和张某一起去海南投资,张某给的利润很高,张某要拿自己的房子去抵押借款。她提醒张某要慎重,最好和对方签一个协议或者合同,万一发生纠纷好有一个依据。后来张某联系她说张某要将海南工程的合同传真过来,叫她帮忙收一下。她收到时没仔细看,大概是个工程合同,回头她就交给了张某。年、月份,张某联系她说可能被骗了,张某的真名叫刘某龙,张某把房子抵押贷款将钱给刘某龙后,直到现在刘某龙都没按合同给张某回报,现在人都找不到了。
()证人张某某(张某哥哥)的证言,证实大约年、月份,张某告诉他张某的房子现在抵押在小贷公司,快到期了,如果不还钱小贷公司要拍卖房子,叫他帮忙还钱。他问怎么回事,张某告诉他之前用房产抵押给小贷公司借钱万元给一个男的去海南投资装饰工程,半年期限,利润万元。他觉得不靠谱,马上让张某叫对方把所谓的建筑工程合同拿出来。大概过了天左右,离张某贷款期限还有一两周时,张某拿了一份名叫“某某某某二期室内装饰工程合同”的传真件给他看。他仔细看了后发现合同首部没有甲方名称,合同内容不对头,就跟张某说可能被骗了。张某听了很着急想把房产证拿回来。年、月份,他借了万元给张某,张某自己凑了万元,他陪张某去某甲小贷公司还了钱,把房子解押了,缴了元左右的滞纳金。他知道张某借钱给别人的事后,通过张某手机约对方男子见面,该男子同意见面,但约了两次都躲着不见他。
()证人杨某,(某甲小贷公司业务经理)的证言,证实年月日张某以一套房屋作抵押向某甲小贷公司申请贷款万元,申请贷款的用途是将贷款给刘某龙到海南投资做工程,但张某和刘某龙提供不出海南工程的相关证明文件,所以他们和张某沟通,将贷款用途改变了。这笔贷款中,刘某龙是他们认定的实际用款人,还签了一个担保合同,贷款通过公司账户打到张某农商行上。放完款后隔了个月,张某将贷款归还了。他不清楚张某和刘某龙是合伙还是借款关系。
()证人孙某的证言,证实年,她和刘某龙在谈朋友,刘某龙自称叫张某。半年后,刘某龙以在贵州做工程差钱为由找她借了万元,称工程借款后还她万元。她不了解工程的真实性。后来她觉得刘某龙有家庭,还和她耍朋友,有点欺骗她的感情,两人闹到走马派出所,去了后才知道刘某龙的真名,她知道后就想到刘某龙借钱也可能是骗她的,于是就要求刘某龙还钱,刘某龙告诉她刘某龙在贵州没有工程,并叫刘某龙姐姐刘某来担保的,后来陆陆续续将这万元归还了,最后一笔是年月,刘某龙和她一起到石坪桥农村商业银行取钱还给她万元。年初她和刘某龙分的手,刘某龙每个月给她-元的生活费,但她不清楚钱是怎么来的,她感觉刘某龙在做装修。她和张某认识多年了,她给张某介绍张某(刘某龙)是做工程的,她介绍刘某龙叫张某时她没多想,她谈朋友连名字都不清楚,很丢人,所以她一直叫刘某龙张某。她给张某说过刘某龙给她说做工程差钱,她借了有多万元给刘某龙做工程。年初,刘某龙给她打电话时说到海南去做装修工程去了。她从来没有和刘某龙去过海南,也没有到海南看过工程。年、月份,刘某龙跑到她家找她,张某找到她家找刘某龙还钱,她才知道刘某龙从张某处拿了万元说去海南做工程,那次他们闹纠纷还到石坪桥派出所调解了的。年下半年至年张某与她到石坪桥派出所调解期间,张某和她有点矛盾,张某没有问过她刘某龙海南工程的事情。
()证人肖某的证言、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光盘,证实他是海口某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年月日他与保亭保城家和装饰公司签订承接“某某某某二期室内装饰工程”,该工程年月开工,年月完工,本来约定月完工,实际延期了几个月。刘某龙是他一个远方亲戚,他们以前都住在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刘某龙以前也是从事室内装饰业务的,平时他们有电话联系。刘某龙与他承接的某某某某二期室内装饰工程没有关系。年月左右,他签完这个工程后,曾经跟刘某龙联系过,告诉刘某龙他接了这个工程,还差点钱,叫刘某龙帮忙借万到万元。刘某龙当时答应了,说在和一个住在杨家坪附近的女的谈朋友,准备找这个女朋友借。年月左右,刘某龙还到海口了解他这个工程的情况,他们通电话后,刘某龙就说去帮他想办法借钱,并于年月左右找他传真了该工程的一份合同给刘某龙,刘某龙说借钱需要用到,他把合同传真给刘某龙是想刘某龙把钱借过来。但直到工程完工刘某龙都没帮他借到一分钱,人也联系不上了。他不清楚刘某龙借钱的具体情况,也没有向刘某龙承诺利息。刘某龙没有在某某某某二期室内装饰工程中投资,也没有与他合作做这个工程,也没在这个工程中做过工、负责管材料、开发票,刘某龙和这个工程没有关系,他只是私下找刘某龙借钱。公安机关对他做过两次电话询问,他所说内容客观真实。当时二期工程已经接近尾声,做三期工程样板间是年月份左右,月份进场,后来三期工程他没接下来。他是给刘某龙说他们一起做,刘某龙如去他那里管理,他会给刘某龙一万元左右的工资,他给刘某龙说能找人过来就找。
()证人张某的证言,证实他和刘某龙是亲家,刘某龙是他孩子干爹。他认识刘某龙时刘某龙自称叫张某,他一直叫刘某龙张某,后来知道刘某龙真名后仍然叫刘某龙张某。大约年,刘某龙给他说刘某龙在海南和刘某龙老表肖某一起做工程,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叫他帮忙借些钱,他没有核实刘某龙说的是否真实,最后借给刘某龙.万元用于周转,直到现在刘某龙都没有还他。刘某龙给他透露过想从张某那里借钱,让他帮腔。他给刘某龙帮腔过两次,一次是大约年底在他们家楼下吃饭时,他帮刘某龙说刘某龙在海南做工程并且自己也借了点钱给刘某龙,刘某龙说在海南做工程很找钱,他附和了两句;另外一次刘某龙叫他陪同到石桥铺建材市场去看材料,他们到石桥铺建材市场转了一会,刘某龙什么都没买,最后在建材市场附近碰到了张某,刘某龙给张某说刘某龙在市场看材料。
()证人胡某,的证言,证实张某是他以前的一个邻居。大约在年春节后,张某叫他一起在南坪四公里一个叫“下饭菜”的餐馆吃饭,张某当时给他说要去见一个“羊儿”(他不知道什么意思),要求他吃饭时不要乱说话,吃饭时他认识了张某。过了一段时间,张某又叫他一起到石桥铺见张某,张某要求他谎称在白市驿帮张某管理一个工地,今天在八一建材市场进建筑材料,其他不要乱说。他当时不知道张某到底干什么,就陪张某一起从南坪四公里直接去了石桥铺八一建材市场附近见张某。他按张某事先给他说的谎称他在白市驿帮张某管理一个工地,当天和张某一起到八一建材市场进瓷砖。当时他听张某给张某说张某在海南有个工地搞得很好。后来年月左右张某通过电话联系到他了解张某是否到海南去了。他告诉张某张某没到海南,当时张某正和孙某以及孙某的朋友一起在外面吃饭,他把张某在南坪的住址告诉了张某。事后张某说他背叛了张某告诉张某张某的情况。直到最近他才清楚张某的真实姓名叫刘某龙。张某在年后就没出过远门。
()证人廖某,的证言,证实他和刘某龙从小就认识。年月左右,刘某龙给他打电话说找张某借了多万,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叫他帮忙借些钱还给张某。他表示同意借几万元给刘某龙周转。之后刘某龙带张某和他在石桥铺附近的一个小餐馆吃饭。吃饭过程中他表示同意借钱给刘某龙,刘某龙说等资金到位后马上还给他。之后很久他都没联系上刘某龙,刘某龙的电话一直关机。直到现在刘某龙都没找他拿钱。在这期间,他还多次接到过陌生人给他电话,叫他赶快兑现承诺,把钱借给刘某龙,刘某龙好还账。他估计这些人是张某喊的人给他打的电话。
()证人刘某(刘某龙姐姐)的证言,证实刘某龙还叫张某,是个木工,他们家的房子和她二妹的房子都是刘某龙装修的。年刘某龙曾给她说要去海南投资,找她借钱。她说刘某龙把合同拿过来,可以借钱给刘某龙。她知道肖某找刘某龙借钱的事,而且听说要一起做三期工程。案发后张某向刘某龙追逃欠款,她看到过借条。为帮刘某龙还钱,他们凑钱给刘某龙在东莞投资,让刘某龙做酒生意,好还钱。同时证实刘某龙找孙某借款,他们六个姊妹和刘某龙父亲一起凑钱,帮刘某龙还了十几万。
()证人戚某,的证言,证实她是刘某龙的前妻,两人在年左右签了离婚协议,年月日登记离婚。两人协议离婚后都是她自己在管自己和孩子,刘某龙没有给她生活费或抚养费。两人离婚时基本没有财产,只有一套位于九龙坡区的房子,是给她了的,刘某龙没有分得任何财产。刘某龙是一个木匠,离婚后在外打工,具体做什么她不知道。
()被告人刘某龙的供述,证实年左右,他通过当时的女朋友孙某认识了张某,他认识张某时用的名字叫张某。年下半年,他一个远房亲戚肖某在海南“某某某某”做装修工程,还差点钱,叫他帮忙借万元到万元,他答应了。事后他联系张某,说他在海南“某某某某”接了一个装修工程差万元左右,叫张某投资,并承诺半年后给张某万元的收益,并说个月左右能回本,工程半年能完工,完工后将本钱和利润给张某。年底他和干亲家张某、张某吃饭时,聊过这个工程,张某也借钱给他向这个工程投资,目的是想让张某相信他在海南的工程能赚钱,让张某借钱给他,张某当时说也借钱给他向海南工程投资了的。当时他和张某关系很好,张某也很相信他,就同意投资。但张某没什么钱,他就和张某商量用张某的房子去贷款。年月份他和张某到某甲小贷公司以张某的房子抵押贷款万元,他叫张某将这笔贷款投到他在海南的装修工程,半年后他还张某本金万元和投资回报万元。年月日,他和张某签了协议,就是民警向他出示的那份协议。之后张某将其中的万元拿给他。他收到钱后,为了让张某相信他,不催他还钱,就找肖某将海南“某某某某”装修工程的合同传了一份给他,当时他给肖某说有了这份合同找别人借钱,别人才会相信他把钱借给他。然后他将这份合同给了张某,张某就更加相信借给他的钱是用于投资海南的装修工程。他拿到钱后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投资到海南装修工程,年月日和月日,他将其中的万元取现用于归还欠孙某的借款,其余的被他用于日常生活消费了。他和孙某的借款情况是他和孙某谈朋友后以其在贵州有工程为由陆续找孙某借了万元,其实他在贵州没有工程。到目前为止已经还完,最后一笔就是用张某的钱归还的万元,孙某不清楚他以海南工程当幌子找张某拿了万元的事情。当时他也没做什么工程,已经无法还孙某这笔钱了,肖某联系叫他帮忙借钱后,他就想到可以利用肖某这个装修工程当幌子,编了承诺半年给张某万元的回报,让张某相信他,借钱给他,他可以用张某的钱还欠孙某的钱,以后再慢慢凑钱还给张某,为此他还专门给张某写过借条。所以他一直都没给肖某说他借到钱了,没有将张某贷款给他的钱投到海南的工程。他找张某拿钱时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只是在打工,收入时多时少。年春节过后,张某把钱拿给他后,他和胡某,、张某在南坪四公里“下饭菜”吃饭,他又和张某谈了海南工程很赚钱的事,目的是稳住张某,免得张某找他麻烦,让张某觉得钱已经投资到海南工程去了,放心把钱借给他。其实那个时候他已经把十几万还给了孙某,剩下的钱也用的差不多了。年月日时许,他在常平镇金美市场老坛主门市被民警抓获,带至金美派出所接受调查。年月日,在公安机关当着民警的面,他姐姐和父亲帮他筹了万元,他把这万元给了张某,张某向他出具了谅解书。
上述证据经当庭质证属实,证据间能相互印证,形成锁链,本院予以确认。
辩护人为证明其辩护理由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
()情况说明,证实九龙坡区白市驿镇九里村村民委员会说明刘某龙曾用名刘成元,年幼时多病,其母亲肖某丙迷信,让刘某龙认义父并取名叫张某,长期从事木工工作,进行室内外装修业务。
()情况说明(肖某),证实肖某于年月左右电话联系刘某龙希其筹集资金完成该装修工程。年肖某向保亭家和装饰公司支付保证金,准备继续承接该工程的三期室内装修工程,同时答应刘某龙参与三期工程建设,安排其做管理工作,劳务部分的人工由刘某龙负责。
()营业执照、肖某户口信息,证实海口某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肖某系法定代表人。
()刘某户口信息、情况说明、发票,证实内容与庭审所述一致,同时证实年月日,刘某购买了房产,年月接房,后交由刘某龙装修。
()亲属关系证明,证实肖洪福和肖某系父子,肖某丙和肖某丁系姐弟。
()群众来信、来访、预约登记簿,证实刘某向白市驿派出所反映年月日,有、个男子自称是要债公司的,找刘某龙要债。刘某称这些人威胁了她的人身安全,遂到派出所报案,民警告知其如有威胁其人身安全的情况立即打电话报警。
()寻骗子(传单),证实年月,刘某龙被发传单寻找的情况。
()租赁铺位协议书、铺位照片,证实刘某龙租赁常平金美村铺位,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年,每月租金元。
辩护人向法庭提交的刘某广病历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本院不予采纳。
一审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刘某龙向被害人张某退赃人民币万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关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辩护意见,本院综合评判如下:
经查,肖某确有找刘某龙借款的情况,但并未允诺给予多少利息,刘某龙亦未参与肖某在海南的某某某某二期工程,在此情况下,刘某龙向张某虚构了其在海南有装修工程的事实,并谎称只要张某借给刘某龙万元左右即可在短期内获得高额回报,以此取得张某的信任,进而骗得张某以自己的房产抵押借款给刘某龙万元,年月日刘某龙在获得张某转款的同日即与张某签订了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对此有被告人刘某龙归案后前期的供述、被害人张某的陈述及协议等予以证实,某甲小贷公司经理亦从侧面印证抵押借款是用于刘某龙在海南的工程,但当时无法提供工程文件;刘某龙获得该笔资金后,并未告知肖某其借到资金的情况,更没有将该笔资金投入到工程中去,而是将所得资金用于归还个人借款以及在短短两个月内将资金用尽;刘某龙在张某抵押借款到期之前为了打消张某的疑虑,通过肖某将海南某某某某二期工程的合同传真给张某,并借助孙某、张某、胡某,之口让张某相信刘某龙确有工程,以此欺骗张某;后张某在借款到期前找刘某龙解决抵押借款事宜,刘某龙并未配合,张某不得已自己想办法归还了借款,之后一段时间张某不断找刘某龙索要债务,刘某龙虽然答应还款,并有找廖某,借钱还款的情况,但在廖某,答应借钱给刘某龙的情况下,刘某龙并未找廖某,实际借款,也未偿还张某任何款项,而是逃匿到外地;刘某龙借款的时间发生在某某某某二期工程期间,某某某某三期工程尚未启动,投资并不明确,且刘某龙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其归还张某本金都无法实现,又何来资金投入三期工程,故刘某龙所称要将钱投资到肖某某某某某三期工程赚钱再归还张某的说法没有证据支持;同时刘某龙辩护人提交的证据印证刘某龙的曾用名张某、在做装修以及有人通过贴广告、找人寻找刘某龙索要债务、以及案后在外地工作等情况,其内容与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和刘某的当庭证言并不矛盾,不能作为否定刘某龙之前犯罪行为的证据。综上所述,客观上,被告人刘某龙谎称其在海南有工程,借款给刘某龙投资其工程即可在短期内获取高额回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了被害人张某的财物;主观上,刘某龙将所得财物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和个人使用,立案前没有任何归还财物的行为,并逃匿外地,明显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被告人刘某龙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依法应予认定,被告人刘某龙及其辩护人的相关辩解、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审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刘某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共折抵刑期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缴清。)
二、责令被告人刘某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日内退赔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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