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离婚,我们该怎么做?

2019-12-03 13:29

    两个人在决定建立家庭的时候都是抱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态度共同生活,没有人愿意走到诉讼离婚这一步,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生活中的磕磕绊绊一点一点的消磨两人之间最初的爱意,如果关系不够牢固,就会被这些挫折给打败,最终导致家庭支零破碎。假如是有孩子的家庭,又会给孩子带来什么样的伤害呢?我们该如何面对诉讼离婚这个问题呢?

一、离婚前的准备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 ,家庭财产的保护。

    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先不露声色地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东出资或权证的收集、相关财务报表的收集、存折的开户行、账号、另一方股市的股东账号、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贵重金银首饰的保护,家庭共同财产的发票或录像等。在必要时,甚至可以采用诉讼保全的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银行的用户名和账号,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银行户的储蓄资金进出明细进行查询,法院一般会同意当事人的申请。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银行或账号,法院一般不会同意当事人的查询申请,因此,诉前掌握家庭财产的基本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股票,当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关账号材料不必过于担心,可以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对另一方当事人持有股票的详细情况进行查询。

二、选择离婚途径:协议还是诉讼。

    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协议办理,或到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法律不承认分居N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将争议诉诸法院,除非万不得已。因此,协议离婚,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特别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后,离婚不再需要当事人单位开具介绍信,个人隐私受到了保护,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对于双方户口远在外省(市)、而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当事人来说,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应该更为方便。

    如果方法得当,所需费用仅为五十元,可能比回户口所在地的单程车票还便宜,所需时间如果安排得当也不用一个月。另外,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或婚姻缔结地在国外,而欲在国内离婚的当事人,法院解决无疑是唯一的途径。因此,选择何种方式离婚,主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三、如何避免或减少孩子的痛苦。

    夫妻离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灵,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孩子是最无辜的,虽然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破裂,但是对于给与孩子的爱不能减少,这是责任也是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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