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任何事情都存在时效性,债权债务也是有时效的。借债不还是生活中常常遇到的事情,有的人碍于情面未催要债务人履行债务。可如果超出诉讼的欠债不还,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呢?
一、司法补救
(一)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时起再开始计算。
(二)与债务人对账。
(三)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四)与债务人协商要他提供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找证人来证明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六)保留好证据(如车票、住宿发票、信函、电报等),作为间接证据证明自己一直在主张权利。
(七)向人民法院起诉。自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起,原诉讼时效中断。
二、与债务人协商使其同意履行义务。
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要求延期履行、提供担保、支付利息租金等都视为同意履行义务。要求债务人立字据、签订清偿债务的协议或制作备忘录。债务人不愿立字据的,可邀请无利害关系的第厂者或有关单位见证,保存债务人同意履约的电话记录、录音磁带、信件、电报和电传等。如有可能,可要求债务人去办证机关债务公证。关键是取得和保存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证据。
三、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主张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协调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计算。
如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规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从期限满时重新计算。此外,债权人向促裁机关或有关主管机关主张权利,也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总之,债权人对自己每次主张权利时候尽可能留下凭据,同时稳妥保存,以备将来主张权利之用。
值得提醒的是,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及时催告或者起诉。对于超出诉讼时效的债权,债权人只是丧失了胜诉权,并未丧失起诉权,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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