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是为了创造更高的收益,如果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公司破产,那么涉及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公司债务的处理了。公司破产后,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么样的呢?
公司债务的清偿首先是破产费用,即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破产企业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偿还: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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