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中,我们需要维护好自己的利益。但是对于出现连环买卖的情况大家就要知道在合同中的效力如何,这是本文要为大家做的相关介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看看下面的内容。
一、房屋连环买卖中的合同效力是怎么样的
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物权法》第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 善意取得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需要弄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对于买卖双方来说都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在物权法方面的规定是怎么回事,才能避免后续纠纷的产生,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被侵害。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连环买卖中的合同效力是怎么样的?的全部回答内容,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答案请在线咨询承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