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中介谎称卖房诈骗近千万

2020-05-12 14:57

青岛某房产中介女店长伪造印章、合同,以出售房屋和车库为由诈骗名被害人近千万元。日前,该女子因构成合同诈骗罪被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青岛某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房产中介店长王某今年岁,高中文化,在从事房屋中介服务的过程中,幻想通过低买高卖的方式,赚取巨额差价,然而房价未如她所料大涨,手中的囤房难以出手,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从年月开始,王某采取伪造印章伪造合同等方式,以出售房屋和车库为由,以低价为诱饵,对熟识的客户甚至同事下手,诈骗巨额款项,直至年月案发。年月日,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对王某移送审查起诉。

“该案案情复杂,案件卷宗多达余本,当时涉案被害人人,涉案金额余万元,资金流水达余笔。”即墨区检察院李军检察官介绍。经过检察机关细致审查,对于属于正常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剔除,最终确定本案的被害人是人,认定的诈骗金额也略有缩减,为.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该案诈骗行为是发生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骗取对方财物,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本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作为中介公司的员工,有权代表公司向客户销售房屋、车位等,在交易过程中签订合同并骗取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月日,因构成合同诈骗罪王某被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说法:

一、涉嫌诈骗二千万判几年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综上,诈骗二千万属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量刑规定,此时应当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从严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下: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的财物价值达到二千万,可以说就是很严重的了,虽然《刑法》对此的量刑幅度在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之间,但毕竟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万元以上,由此期间最终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可能性相对更大一些。而在成立诈骗罪的情况下,其实不存在终身监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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