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患新冠已献血要传染他人 被判刑 编造虚假信息怎么判?

2020-05-12 14:12

祸从口出,男子谎称患新冠肺炎要传染他人,最终被判刑。重庆刑事提醒:做错事,说错话,就要做好被惩治的觉悟。

 

法院经审理查明:

年月日,湖南的邓某在明知其未感染新冠肺炎、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寻求刺激,于当晚时许在有名群成员的某献血微信群中,编造发布其是新冠肺炎患者,要出去感染他人的虚假疫情信息。

因邓某系长期献血者,且近期有献血史,其所献血液已用于临床并输注到其他病人身上,邓某编造的该虚假疫情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引发社会恐慌。

为应对邓某编造的该虚假疫情信息,该市中心血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出动应急预案,其中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先后出动多名医务人员、民警、镇村干部进行排查、防控,并出动医务车辆、警车台次,采取紧急应对措施。

经该市中心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医学检测,邓某核酸检测呈阴性,未感染新冠肺炎。

 

法院经审理认为:

邓某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引发社会恐慌,致使卫生防疫、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

鉴于邓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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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__Mr梁先生:本来献血你是好人一个,但是造谣生事你就成了坏人。真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帕拉迪昂Rubisco:明明是一个献血的人,怎么能做出这种事

@观中学霸:这种心态,我无语了

 

说法:

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键时期,广大市民不应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信息,甚至编造或故意传播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切勿以身试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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