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Y秽物品,在审判前保释,检察官办公室建议判处六个月至一年徒刑,以符合缓刑条件,现在法院在社区矫正评估中,这样的缓刑或执行?
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关键看是不是符合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一、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是什么?
传播Y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Y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Y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数量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本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传播污秽物品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Y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Y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Y秽信息的,处日以上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日以下拘留或者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的第一款和第四款规定,传播Y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Y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Y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传播污秽物品不仅是有损于未成年的身心健康成长的,也在很大程度上污染了网络环境,可以说,恶劣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并且,有些人也不要认为自己只在网络或者其他平台上偶尔传播过污秽物品不会被国家有关部门问责,净化网络空间人人有责,只要有此行为的一定会付出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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