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选房源起争执不听劝 咬伤辅警被判刑

2020-03-28 15:16

妨害公务罪”屡见报端,究竟妨害公务罪是什么?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重庆刑事辩护罗致洪结合案例:选房源起争执不听劝 咬伤辅警被判刑为您解答相关法律知识。

 

一、女子选房源起争执不听劝 咬伤辅警被判判处拘役

案例:年月某日上午,女子刘某到当地某综合改造建设指挥部二楼抽选拆迁安置房,因未能选到自己想要的房源与该指挥部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拒绝按规定选房。

至下午时许,当地派出所民警龙某带领辅警王某、谢某等人到指挥部现场执勤维持秩序,刘某仍然就选房事宜与指挥部工作人员争执,坐在二楼大厅堵在门口不让其他人选房。民警龙某遂带领辅警王某等人上前对刘某进行劝离,但是刘某非但不听劝阻,还将辅警王某右手虎口咬伤。

之后刘某经人劝说坐至门旁,但看到其他人进来选房便上前阻止。民警再次上前制止并告知正在执行公务,但刘某仍然不听民警劝阻及警告。过程中,刘某又将辅警谢某左手臂咬伤。

随后民警将刘某带离现场。经当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谢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案发后,刘某已赔偿被害人谢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其谅解。

当地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刘某被当地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重庆刑事说法:女子刘某因未抽选到自己想要的拆迁安置房,当众撒泼且不听从现场执勤民警的劝阻,先后将两辅警的手咬伤。这样的做法实属欠妥。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但鉴于刘某能当庭自愿认罪,并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其谅解,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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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妨害公务罪是什么?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立案:

()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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