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暴力,更憎恨司法不公—高文龙律师谈“

2019-12-02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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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四名法官被捅,胡庆刚一夜之间成了知名人物。胡庆刚对二审裁判的反应如此激烈,很容易让人怀疑他遭受了司法不公。从媒体披露的资料看,胡庆刚确有可能与十堰方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财新网消息,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执法一科科长向阳证实十堰方鼎曾经拖欠胡庆刚工资,执法人员去十堰方鼎调查了此事,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十堰方鼎支付了胡庆刚工资。

向阳还证实,他们曾经向十堰方鼎调取过员工花名册,其中不仅含有胡庆刚的名字,连工资、社会保险、辞职后的辞职申请、考勤证明等都有。另外,一审法院曾经前往十堰市劳动监察支队调阅案卷,支队配合复印了相关材料。

但是,一审法院前往监察支队调取证据的过程,在判决书中并未体现,一审中十堰方鼎提供的花名册中没有胡庆刚的名字,而后一审法院判决胡庆刚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综合上述信息,胡庆刚和十堰方鼎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极大!

其实,即使财新网不爆料,这件事也十分可疑,试想一下,一个“老实本分的单身汉”(财新记者语),怎么会在与十堰方鼎没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如此滥诉,这不符合常理。

这样浅显的道理,不知两审法院的法官是否考虑过。

法官也是人,也有可能犯错,基于客观条件所限,他们无法保证判决的正确性,他们唯一需要保证的,是他们作出的判决是基于自己的良知和独立判断,对全案事实的整体把握和分析,对法律以及法律精神的理解以及对实现看得见的司法正义的不懈追求,做到这些,案件出错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即使出错,也必然会得到人们的理解,且无损法律和法官的权威。

司法不公则是另外一回事。司法不公是训练有素的执法者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虎作伥,以公平的名义伤害公平;司法不公会伤害人们对法治的信仰,久之会导致守法危机,致使全民丧失规则意识;司法不公是对“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指示的最大背叛。

所以,我反对暴力,更憎恨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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