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在我们的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一件物品,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在现实中,有不少的不法分子,为了自身的利益倒卖银行卡,那么针对这种情况,法律是如何处罚的?倒卖银行卡构成什么犯罪?下面重庆刑事律师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刑辩中国今天为大家介绍的倒卖银行卡的判刑标准,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倒卖银行卡,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法律对于倒卖银行卡的处罚还是非常严重的,所以在此奉劝大家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来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