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办案机关拘留后,嫌疑人家属总是会很焦急,想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亲人做些什么。嫌疑人家属在委托律师时,最常问的一句话便是,我们家属可以为嫌疑人做些什么。下面重庆刑事律师网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嫌疑人从被刑事拘留到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的最长期限是37天,37天是取保的“黄金救援期”,鉴于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嫌疑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为其办理变更强制措施的手续。因此,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家属应当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了解基本的案情,在嫌疑人符合取保条件的情况下,尽快委托律师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有时候家属对是否委托律师举棋不定,在其最终决定委托律师时,公安机关已经将案件报检察院批捕,显然此时委托律师,律师已经失去与公安机关沟通的可能,只能尽量向检察院争取对嫌疑人不批准逮捕。
二、嫌疑人家属一般对案情了解有限,一般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明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材料。但如前所述,嫌疑人是否适宜取保,办案机关考察的主要还是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即嫌疑人个人的情况,而非完全基于案情。因此,家属可以提供证明嫌疑人平时行为和表现良好的材料,比如个人所获的国家、集体荣誉、奖励,单位和社区开具的“人品和表现证明”等。这些材料对嫌疑人的成功取保是有一定帮助的。
三、嫌疑人家属可向律师提供嫌疑人的病历、医学证明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一般取保概率就很大。
四、嫌疑人家属可向律师提供嫌疑人的就业资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律师也应当向嫌疑人详细了解其职业信息。
为什么嫌疑人的职业信息很重要?因为如果嫌疑人无业,或者没有正当职业,容易被认定为属于“以犯罪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进而被认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也就是认为嫌疑人存在社会危害性,取保便会很困难。
最后,如果嫌疑人家属能够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书,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并且实际赔付受害人,对嫌疑人的取保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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