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如何认定的

2021-08-03 14:35

员工为企业工作,企业发放工资给员工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只是有些企业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这个时候员工拿不到自己应有的劳动补偿,肯定是会比较气愤。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如何认定的?今天重庆刑事律师网为大家带来了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 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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