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校园杀人伤人事件常常联系到一起的,往往是嫌疑人有精神障碍。有精神障碍就可以杀人伤人了吗?就可以不负法律责任了吗?重庆刑事结合相关判例进行解析。
报道:
月日上午,广西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一小学发生砍人事件。
目击者称,现场有多名学生被砍伤,砍人者身份疑似保安。多名孩子的头部、肩部及手臂处有伤。此外,一名保安受伤严重也被抬上了急救车。
目前,伤者已被送往当地卫生院救治。
旺甫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报道记者证实此事,并表示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一名知情人称,据初步统计,受伤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共余人,因情况紧急,尚未完全确定。
目前,已知重伤人,分别为学校一名副校长、一名保安和一名学生。
据其称,伤人者为学校一名李姓保安。
苍梧县委宣传部人员称,砍人者疑曾在该校做保安,受伤人数正统计。
网友:
@I青山绿野:性质恶劣,希望严惩
@朵哥luna:真的假的啊 希望孩子没事
@段姨太的柠檬茶:我老家三十八线小县城吧 学校门口放学的时候有个警务人员 拿着钢叉待命 我当时还想多此一举 [大毛惊讶]看来我还是不了解人心的险恶
相关判例:河南光山校园杀人案 被告人砍杀人一审死刑 二审改判死缓 属限刑事责任能力
案情:
年,闵某受“世界末日论”的影响于月日时许,离家外出游走。
次日时许,闵某行至光山县某小学大门斜对面被害人向某家中要求烤火,向某称屋内没有柴禾,闵某十分恼怒,拿起向某家中的菜刀朝向某头部连砍两刀,致向某倒地。
闵某以为向某已死亡,遂想既然已杀人,就再到学校将学生杀一片,而后闵某持菜刀冲入某小学,见学生就砍。
闵某共砍杀人,其中致向某和名学生共人重伤,名学生轻伤。
一审:
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闵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闵某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闵某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裁定,不核准闵某死刑,发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审理。
二审:
法院审理查明案情与一审一致。
此外,经湖北省武汉市精神病医院鉴定,闵某患癫痫所致精神障碍(人格改变),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闵某作案时受精神症状影响,辨认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削弱,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对其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对其应限制减刑。
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闵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闵某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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