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凌晨在小区遭男子滋扰殴打 警方:已抓获人
月日,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就“日成都女子被陌生男子滋扰殴打”一事发布通报。
年月日凌晨时许,武侯警方接阿某(女,岁,四川省人)报警称,自己在棕竹街附近被陌生男子滋扰和殴打。警方当即受理并开展调查,现已将名涉嫌殴打和滋扰的嫌疑人姜某(男,岁,黑龙江省人)、蒋某(男,岁,四川省人)挡获,下一步将依法严肃处理。
公安机关正告任何妄图违法犯罪的人员切勿心存侥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必被究。
事件回顾
月日,一女子在网上反映,自己在成都棕竹街竹苑小区内,遭到陌生男子言语调戏,发生口角之后又被殴打,造成头部及面部多处软组织受伤。
月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爆料女子骆女士(化名),其为竹苑小区的租客。
日凌晨四点过,她在小区楼下买了一碗炒饭准备上楼,有三名男子上前,向其搭讪,“他们大概有岁,可能要小一些,我没看清楚,三个男的,其中一个有一米八左右。”
骆女士告诉记者,遭遇陌生男子搭讪,她有些谨慎,但随后几名男子竟对她动了手,“他们开始摸我,我反抗,结果被打了。”
骆女士称,自己并不认识那三名男的,被打之后,她头脑有些不清醒,“我只记得,我脸上和我耳朵旁边,都是血,他们不止打了我一次,我嘴巴也肿了。”
记者从骆女士提供的一份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出具的急诊病历中看到,医院诊疗结果显示,面部、额部、耳部软组织挫伤,鼻部皮肤挫伤。
说法:
重庆刑事表示,犯罪嫌疑人男子涉嫌的罪名与男子的犯罪主观方面以及女子最后伤情鉴定结果有关系。
若该名施暴男子在动手随意殴打他人的时候主观上是伤害被害人的故意,在殴打过程中又产生了强制猥亵被害人的故意,那么施暴男子应当分两种情况予以数罪并罚。
.被害人未构成轻伤,则施暴男子则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寻衅滋事罪与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予以数罪并罚,寻衅滋事罪中构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况,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案件发生的场所是公共场所,强制猥亵罪则应当视是否构成当众强制猥亵,如果不认定为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则施暴男子此罪名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能够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的,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被害人构成轻伤,则施暴男子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与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予以数罪并罚,施暴男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行为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该名施暴男子是以强制猥亵被害人为目的,以暴力行为使被害人无法反抗为手段,则该名施暴男子可能只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视是否属于当众在五年以上或者五年以下进行量刑。根据现场视频证据情况,此种可能性较小。
重庆刑事建议,该名施暴男子面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尽量消除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对被害人的伤情予以积极医治,并尽量争取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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