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不慎摔伤甚至致残致死 业主和中介应该担责吗?

2020-04-08 16:01

看房子,买新房,原本是件高兴的事情,可一些人因为看一套房,可能就不慎受伤,甚至致残,甚至是丢了性命。近期就有“一男子看房时踩空,跌落别墅负一层受伤”的新闻:月日,江苏镇江的一男子围观别墅看房时踩空木板,跌落负一层,腰部受伤动不了。消防员赶到后用挂钩梯将男子固定在担架上,地面消防员及围观群众将其拉上来后送医。事件的原委暂不清楚,但重庆专业结合案例和经验来谈谈:看房不慎摔伤、甚至致残致死的类似案例中,业主和中介应该担责吗?


相关案例:男子看房时脚踩空 摔下阁楼身亡 

宋女士和黄先生两人相中了一套毛坯房,在和中介及房主看房时,由于楼梯口没有设置栏杆以及任何警示标志,黄先生没有看到地上预留的楼梯口,不慎从中掉入四楼房间地板上,摔成重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七天后不治身亡。

宋女士认为,黄先生死亡的原因是因为空置楼梯口没有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隐患,将开发商、房主、中介三方起诉至法院,要求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万余元。

 

法院最终判决:

、黄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看房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到阁楼的楼梯口存在危险,不慎从内置楼梯口跌落而造成摔伤致死,黄先生对损害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

、房主作为房屋的所有者、使用者和管理者,对房屋的结构应是清楚的,但他并没有设置任何的防护和警示标志;在看房当天虽在现场,但未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因此,应对黄先生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责任;

、开发商在设计建造房屋时,应当考虑到内置楼梯口可能存在的危险,但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及警示措施,对于黄先生的死亡,也同样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经法院判决:黄先生承担%的责任,房主承担%的责任,赔偿黄先生家属万余元,开发商和中介各承担%的责任,赔偿黄先生家属.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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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女子看房摔残 向中介和业主索赔万

年,海口人张女士兴高采烈地去看房。由于房子没装修好,业主把二楼打了洞,又没封好,只用东西盖住了。而张女士去看房的时候不慎踩空从房屋的二层摔下,致脊髓损伤后遗截瘫,构成一级伤残。

张女士经过将近个月的治疗之后,将房产中介公司和房屋所有人告上法庭,索赔万元。

 

海口法院最终判决

海口中院认为,张女士从楼上跌落致残,并非是某个行为人的故意所为,而是由于多种过失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最终认定:

、房主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向张女士支付赔偿款万元;

、房产中介公司承担%的侵权责任,向张女士支付赔偿款万元。

 

针对此类事件,网友意见不一:

“房主做错了什么,全权委托给中介售卖,结果没卖出去倒赔!悲剧!锅从天上来”……

“摔残了……这估计这辈子都不能正常生活了,一级伤残截瘫了。竟然有人觉得是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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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带人看房,中介和业主要承担安全责任吗?

、公民的健康权依法应获得保护,侵害公民的健康权或者违反法定义务致使公民的健康权受到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中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是从事社会活动的特定的场所的所有者、经营者以及其他进入该场所的具有社会安全保障义务的人,其共同特点是对该场所具有事实上的控制力。”

、业主要应该担责吗?

多起类似案件中,涉及的房屋大都是未竣工验收,故房屋所有人对该房具有安全保障义务。

、中介应该担责吗?

大部分的房屋,是房地产中介带着看房的,如果中介在知道房屋所有人的房屋正在装修的情况下,带领相关人员去看房,说明中介对房屋环境已是完全知悉。

看房时,中介在房屋领域内已是一个特殊身份的人(类似泳池中救生员的形象),中介将受害人带到由他控制的空间里,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理应承担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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