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讹诈罪立案侦查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标准,勒索勒索公与私钱财,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下列刑期、拘留或是管控;金额极大或是有其它情况严重剧情的,处三年之上十年下列刑期。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讹诈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标准,勒索勒索罪金额评定标准以下:
(一)勒索勒索公与私钱财“金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
(二)勒索勒索公与私钱财“金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
(三)勒索勒索公与私钱财“金额及其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高级法院、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进行状况和社会管理状况,在前述标准的金额力度内,一同讨论毫无疑问本地区实行的详尽金额标准,报最高法院、最高检准许。
二、勒索勒索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主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各体是繁杂行为主体,不只侵略公与私财产的一切权,还严重危害他人的自身利益或是别的利益。这也是本罪与盗窃罪、诈骗罪不一样的显著性特点之一。本罪侵略的另一半为公与私钱财。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理性这方面主要表现为侵权人选用威胁、威胁、吓唬等手腕子,驱使受害人拿出钱财的个人行为。
威胁,就是指以恶害相通知驱使受害人处罚財富,即倘若不按照侵权人的要求处罚財富,便会在未来的某一時间遭到恶害。威胁內容的种类沒有限定,包含对受害人以及家属的性命、人体自得、信誉等终止威胁,威胁个人行为只需足够使他人造成心理恐惧就可以,不要求理想化上使受害人造成了害怕胸襟。威胁的具体内容是将由侵权人自己进行,或是将由他人进行在所不谈,威胁內容的进行都不要求自身是违规的,比如,侵权人知道他人的有功客观事实,向司法部门告发是合理合法的,但侵权人以向司法部门告发终止威肋讨取钱财的,也创立勒索勒索罪。威胁的方法沒有限定,既可能是明确的,也可能是暗示着的;既可以便用语言文本,也可以应用姿势手式;既可以立即通知受害人,也可以历经第三者通知受害人。威胁的結果,是使受害人造成心理恐惧,随后为了更好地维护保养目己更高的收益而处罚自己的金额较大的財富,从而侵权人得到財富。受害人处罚財富,并不限于受害人立即信赖財富,也可以是因为害怕而默认侵权人得到財富,还可以是与受害人有尤其关联的第三者根据受害人的財富处罚实际意义信赖財富。侵权人勒索勒索金额较小的公与私财产的,不因有功论罪。
勒索勒索的个人行为只需金额较大时,才组成有功。金额宏伟或是有其它情况严重剧情,是本罪的加剧剧情,说白了情节恶劣,关键就是指:勒索勒索罪的惯犯;勒索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有功客观事实知情不举并趁机终止勒索勒索的;趁人之危终止勒索勒索的;假冒国家工作员勒索勒索的;勒索勒索公与私钱财金额宏伟的;勒索勒索手腕子尤其极端,产生受害人肉身紊乱、自尽或其它比较严重結果的;这些。
(三)行为主体要件
本罪的核心为一般行为主体。凡抵达法律规定邢事责任年纪且具备邢事责任才可以的当然平均能构成本罪。
(四)客观性要件
本罪在理性这方面主要表现为立即成心,必不可少具备不法强索他人钱财的目地。倘若侵权人不具备这类目地,或是讨取钱财的意义并不违反规定,如债务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负债而应用含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督促借款人加速偿还等,则不组成勒索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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