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在各机关单位身居要职或者有一些权利,当中有一些人会利用这些权利来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利益做事,这种情况属于职务违法和犯罪,那么最新的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职务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讲解。
一、最新的职务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贪污罪:元以上,不满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受贿罪:元以上,不满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职务侵占罪:元~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以上(“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元以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单位受贿罪:万元以上,不满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强行索取财物的;
()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职务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犯罪,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顾名思义,职务犯罪是一种犯罪,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务违法,是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违法行为(未达到追诉标准,不构成职务犯罪)。
以上便是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区别,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就是他们的行为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如果程度严重,造成不良影响,就属于职务犯罪。而违法不一定是犯罪。
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最主要的区别在于:两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职务违法是指行为人违反了刑法达到立案追诉的犯罪行为;而职务违法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违反宪法、行政法规等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
总的来说,职务犯罪比职务违法的后果更为严重,并且其触犯的法律是有明显的不同,职务犯罪是触犯的刑法;而职务违法触犯的是国家颁布的所有法律法规或者法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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