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辩护有风险吗?三大情形慎无罪辩护

2020-03-13 16:08

刑法上,无罪辩护是指被告自己或其辩护人在法庭上向法官和起诉方辩解,己方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希望法院认定其无罪,其与减刑的关系是不能共存。现阶段在法庭上作无罪辩护的胜率较低,但如果确信自己无罪或能够证明自己无罪的,也可以做无罪辩护。重庆刑辩总结了做无罪辩护有风险吗?无罪辩护有哪些风险?特别应当慎做无罪辩护 注意死刑等三大情形!一起来看看。

 

一、做无罪辩护有风险吗?无罪辩护不成功有什么后果?

有风险。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是可以从轻,但不是一定),而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可能失去这些条件,一旦认定有罪,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

当然,如果确信无罪或能够证明无罪的,也可以做无罪辩护,只要经过审慎考虑和讨论就可以了。


二、慎做无罪辩护 注意死刑等三大情形!

风险一:死刑案件 慎做无罪辩护

死刑案件,指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由于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人死不能复生,因此死刑案件的辩护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给被告人带来任何不利,否则就是灭顶之灾。

但正因为死刑的严重性,也一定要善于发现案件中的问题,而所发现的问题是否足以支持做无罪辩护,这是考量胆识的地方。法律规定的“疑罪从无”在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疑罪从轻”。

通常,发现的问题或取得的证据并不足以完全推翻检察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时,根据我国的司法实情,还是以被告人认罪、做罪轻辩护为上。特别是被告人具备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时,不能因为法官认为被告人拒不悔罪而未得到从轻,丧失了挽回生命的机会。

任何事物都没有人的生命更重要,首先、必须尽到的职责是如何为被告人带来生机,实现法律的相对公正,除非被告人自己选择“杀身成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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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二:有同案犯的案件 慎做无罪辩护

共同犯罪中,如果被认定为从犯,其所获得的刑罚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应当比主犯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因为主犯认罪,从犯不认罪,为从犯做无罪辩护,导致从犯比主犯宣告刑重的案例也是时有发生。

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的辩护效果有了直接的客观评价标准,轻者被告人及其家属不满,重者会被被告人家属投诉,因此在有同案犯的情况下,一定要慎重考虑是否做无罪辩护。

 

风险三:可能构成其他罪名的案件 慎做无罪辩护

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但可能构成另一罪名时,是否做无罪辩护,是一个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

因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但法院可以陉行改判其他罪名,陷入两难境地:

如果提出构成他罪,有充当公诉人之嫌;

如果仅就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做无罪辩护,可能对法院最终宣判的罪名的量刑不能发表任何意见。

因此专业要综合全案的情况,积极和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将风险和后果告知被告人及其家属,在听取他们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做无罪辩护。

重庆刑辩提醒:如果辩护人为被告在法庭上进行了无罪辩护,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得再做减刑辩护,即罪轻的辩护,因为无罪辩护是声称被告无罪,而减刑辩护则是先承认被告有罪,二者是相互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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